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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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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爾克遺憾地對雷斯垂德搖頭,“抱歉探長,你猜錯了,正確回答屬於班納特先生。果然,胖尼爾的昵稱從未出錯,有人能看透靈魂。”

小心打開證物抽屜,取出一條染血的羊毛制大方巾。“就是它,隨著第三位受害者碧絲卡一起被送來。當時圍巾與衣服纏在一起,不瞞兩位,我也沒想過它不屬於被害者。”

羊毛方圍巾看起很來舊了,好幾處都被蛀了洞,而編織圖案有點覆雜。

雷斯垂德認真回憶,“我去現場時,這條圍巾就在碧絲卡手邊。它染滿了血,是女士圍巾,難道不是碧絲卡的?”

巴爾克問,“碧絲卡是英國人,這點沒錯吧?”

“對。”雷斯垂德肯定,“被害的五人中,兩個英國人,三個從東歐來的移民。怎麽了?”

“當時,我也問過E.E同樣的問題。E.E指出這條圍巾來自波蘭,是二十年前當地的花樣。現在,不只倫敦,歐陸其他地方都很少見。”

巴爾克讓雷斯垂德細想,“我們都沒在市面上見過這種花紋,不是嗎?關鍵是圍巾上的證據。”

巴爾克又取出一個小塑料密封袋,“這些是E.E仔細檢查圍巾後從上面取下的頭發。

一共七根頭發,棕色,大約3.34英寸,也就是中指長。被害的碧絲卡深棕發色,發長12.1英寸,註意圍巾上沒有一根長發。”

凱爾西感到可惜。如果是在痕檢儀器先進的時代,檢測圍巾頭發與血跡的DNA,就能判斷它們分別屬於誰,加速鎖定犯罪嫌疑人。

一旁,雷斯垂德滿臉不可置信,從未想到這種可能。

“你說上面的頭發都是男人的?也就是說,女士羊毛方巾是兇手隨身攜帶,然後被留在了犯罪現場。”

巴爾克點頭,“只要向碧絲卡的合租者核實圍巾不屬於她,那它是兇手攜帶的可能性就極大。

其實,我們都知道一條老舊的波蘭制圍巾,又是女款,但沒戴在英國籍被害女性身上,偏偏出現在犯罪現場。它屬於被害人的可能性很低。”

雷斯垂德不明白了,“結合已知的分析,可知兇手的女性長輩從事性工作,這點深深影響了兇手。一個月前,他開始報覆殺人,一周前又在作案後留下圍巾。他為什麽要這麽做?”

巴爾克攤攤手,“我不知道,但第一封威脅信就是在碧絲卡被殺後寄到警局,這裏面總有關聯。

E.E建議,查一查來自波蘭的移民。首先著重調查棕色頭發,盡管這並不是一種特殊的發色。第二,調查與碧絲卡面部有相似點的人,最可能是眸色相同,盡管褐色也是一種常見眸色。”

當時,巴爾克覺得E.E的建議還是太寬泛,但現在結合了凱爾西的側寫,他完全不再如此認為。

“探長,笑一笑吧。你把S與E.E的推論綜合起來,兇手的範圍已經很小了。”

凱爾西忽略奇怪的昵稱又又又增加了,將第三位被害人的冷凍櫃打開,仔細觀察碧絲卡的屍體。

兇手選擇將圍巾留在碧絲卡身邊,而非其他受害者,其中一定有原因。“長相是一種可能,也有可能一周前受到某種刺激,促使他留下圍巾後發出威脅信。”

“受了刺激?”雷斯垂德的不解更多了,“這太寬泛了,有很多可能。這點最可能推理出什麽新線索嗎?”

“共犯。”

“共犯。”

凱爾西與巴爾克異口同聲地說到。

巴爾克對凱爾西聳聳肩,“喔!這不是我的認為,是E.E的想法。應該恭喜他嗎?能有人與他想法一致。”

**

四月三日,上午八點,新聞社收發亭。

編輯助理麥克睡眼惺忪地打開信筒,指尖的黏糊糊讓他瞬間清醒。

“主編,不好了!”麥克抱著包裹匆匆跑入新聞部,“又有自稱開膛手傑森的人來信了。這次是一個包裹。我的上帝,它有血!裏面不知是什麽。”

新聞部主編拿咖啡杯的手一顫,“慌什麽慌!拆開就知道了。你來拆。”

“我?”麥克不太情願地拿著裁紙刀,劃了幾下打開包裹,裏面的東西讓他當場幹嘔起來。

——是一封信與一團血淋淋的內臟。

『本報訊,開膛手傑森殺戮升級!』

『特大新聞,開膛手傑森公然寄出被害人腎臟示威!』

『蘇格蘭場究竟何時抓到真兇?以下將詳細報道開膛手傑森的連環殺戮。附,信件與被挖腎臟照片(警告:血腥!慎閱!)』

四月三日,黃昏來臨。

開膛手傑克挖出腎臟示威的消息,通過大大小小各家報社傳遍了倫敦,占據了晚間新聞的頭版頭條。

白教堂區,街巷骯臟不堪。雷斯垂德正帶領著警員,抓緊排查對兇手的排查。

前天,在劍橋大學解剖室,他做了十幾頁的記錄。從分析兇手特性,到如何縮小範圍鎖定疑犯。

凱爾西最後基於兩點,指出需要共犯存在的可能性。

先是必須要問兇手作案時衣服去哪裏了?那些衣服大面積染血,一出現必然引人註意。

19世紀,洗衣服很麻煩。除去自帶家傭的富貴人家,倫敦人只要有一點閑錢,都已經習慣衣服交給洗衣房。或大或小,全倫敦有數千家洗衣房可供選擇,幾乎沒人會在此方面省錢。

對此,雷斯垂德深有體會,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現場被血漬汙染。

當時的住處沒有自來水,從出門接水到徹底洗凈衣物,要歷經浸泡、塗肥皂、搓洗、晾幹等等步驟,消耗了一個多小時。還不包括衣服晾幹後的熨燙。

目前,白教堂區及周邊沒有發現可疑的血衣。貧民窟沒有安裝自來水管道,而在合租房洗血衣,幾乎不可能不被旁人發現。

如果傑森藏著血衣,他的房間勢必有血腥味,這會引起同租者懷疑。

如果他選擇燒了衣服,燒一套就是燒了一周的房租,表明他的經濟狀況比白教堂的平均線要高。同樣,選擇獨居也表明經濟水平較高。

排除了以上可能,必須就要懷疑共犯的存在。

凱爾西根據開膛手第三次作案時的異常,推測他受到某種刺激。可能是被害人碧絲卡帶去的刺激,也很可能是兇手的親密接觸者帶去的。

如果是後者,那位親密接觸者是否教唆犯罪尚不能定論,但是能肯定其隱瞞不報。

今天,雷斯垂德從側寫的幾個方向著手,將手下分成三隊分頭探查。正要準備交接晚班,他被召喚回了總部。

‘啪—’

總警督將一沓報紙狠狠摔在桌上,嚴厲地掃視一圈被召集來的探長們。“十天了!從第一封威脅信出現起,到今天是整整十天了!你們查出什麽來了嗎?”

專門刑事部辦公室鴉雀無聲,沒人敢撩虎須。

“沒有!你們沒有!上周二開始,每天都有自稱開膛手的信件送到蘇格蘭場。

你們都知道,那不是第一時間送往蘇格蘭場,‘傑森們’先給報社寄信,由報社轉交警局。現在所有人都在罵蘇格蘭場無能。”

總警督越說越氣,“要讓報社閉嘴,只有交出兇手。你們不僅沒做到,還讓更惡劣的情況出現了。

早上,一顆腎臟被寄到新聞社,下午所有報社都聞到了血腥味,加班加點印刷頭版頭條。全倫敦都認為開膛手越發瘋狂,人心惶惶,都怕成為下一具屍體。”

“咳。”雷斯垂德不小心輕咳一聲。

他保證不是故意的。只不過十天來報紙刊登了一大堆傑森來信,在凱爾西一一查閱後,從多角度指出那些很可能是偽造。

甚至,至今也不能確定第一封信威脅信,一定是傑森親筆。

總警督聞聲目光一冷,落在雷斯垂德臉上。“你有話說?”

“不,長官,我沒有疑議。”

雷斯垂德習慣了不去頂撞上級,但還是低聲說,“今天的報道很可能也是假的。我們都知道,那麽多筆跡不同的傑森,不可能是真的兇手。”

“確實如此。所謂的傑森威脅信,加起來都有一百多封了。現在的報紙只要加了「開膛手」做標題,就能賣出超高的銷量。”

另一個探長格雷格森接話,“眼見僅僅刊登威脅信不夠驚悚,今天報社學會配上內臟照片。這一出,不是報社的斂財手段,就是一群唯恐不亂的人在制造新聞。”

“需要多謝告知嗎?呵呵,你們倆平時不怎麽熱絡,現在居然有同話題了。”

總警督重重再度拍桌,“所有人弄清楚重點!今天是周三,還有兩天又是周六,又到了傑森周末作案時間。我不想再見到一具新的屍體!”

總警督冷冷一笑,“我知道沒辦法將你們都革職。但是,假設兩天內仍看不到實質進展,我保證你們所有人的工資都會大打折扣。散會!”

掌握錢,能為所欲為嗎?

回家後,雷斯垂德忍不住向現任室友一吐苦水,“班納特先生,你說有錢很了不起嗎?你不會信那些驚悚報道吧?”

凱爾西放下報紙,“第一,盡管我不認為有錢能為所欲為,但你的上級顯然有偏向性,你逃避也無用。或者,你可以取而代之,請努力。

第二,雖然新聞報道魚龍混雜,但第一次出現人體內臟被寄往報社,很有必要正視它。”

客廳裏,一盞煤油燈,燈火微橘。

凱爾西坐姿筆挺,越顯精瘦頎長,神情清冷。換上新買的暗紋馬甲與襯衫、長褲後,她與布置簡單的房間多了幾分格格不入。

雷斯垂德半晌無語,他不該吐苦水的,差點忘了這位可能比總警督更高一階層。“好吧,你正視出什麽結果了嗎?”

“目前,晚上七點十八分。”

凱爾西看了一眼懷表。昨天等到另兩具的屍檢結果,兩人才在夜間回到倫敦。今天上午,她用一些獎金購置了部分生活用品。下午獨自在家,靜下來將原主十幾年所知的一切梳理清晰。

現在是時候出門了。“馬車已經約好,八點出發去白教堂。記得,出門前也給我一把左輪。”

“什麽?”雷斯垂德深吸一口氣,“我什麽時候答應的?你別忘了,整整一個白天,我都在外面排查。”

“如果沒記錯,你說過蘇格蘭場下午四點半交班,而你已在室內休息了好一會。”

凱爾西微擡下顎,示意雷斯垂德快回房。

“抓緊時間,還能再歇歇腳。別抱怨,不是我壓榨你。不想有新的被害人,我們只有兩天。當然,你有權拒絕,我並不是你的長官。”

雷斯垂德靜默了整整一分鐘,終究沒法說出不去,憋著氣一言不發轉身就往臥室走。

“別忘拿桌上的熱可可與蛋糕。” 凱爾西依舊語氣淡淡,“吃點甜的,心情會好些。”

雷斯垂德腳步一頓,沒有想到餐桌上的食物是買給他的,這些比他請的炸魚薯條貴了不只三倍。

再看凱爾西,那人已經又在認真翻閱報紙,絲毫沒多話的打算,似乎前一瞬的安慰壓根不存在。

這到底是什麽品種的魔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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